本期國債是財政部面向境內(nèi)中國公民發(fā)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一種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幣債券。本期國債從2008年5月16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5月16日支付利息,2011年5月16日償還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期國債實行實名制,不可以流通轉讓,但可以按照相關規(guī)定提前兌取、質押貸款和非交易過戶。持有本期國債不滿半年不允許提前兌取,2008 年11月16日起可以辦理提前兌?。惶崆皟度“凑掌泵胬视嫺独⒉⒖鄢糠掷?,其中持有不滿2年扣除6個月利息,滿2年不滿3年扣除3個月利息,提前兌取需按照兌取本金的1%。繳納手續(xù)費;付息日(到期日)前15個法定工作日起停止辦理提前兌取業(yè)務,付息日(不含)后恢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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