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8月19日電(記者 陳國亮 實習生 甘小虎)本網前段時間報道了華潤雪花啤酒在浙江遭“異物門”的新聞,對此事件,華潤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新網記者發(fā)來一份函稱:該事件所涉啤酒未經檢測,未必是他們公司所產的正宗雪花啤酒。
河南商丘人劉金中今年7月2日在浙江東陽市江北街道亭塘社區(qū)江北農貿市場內一家啤酒批發(fā)部買來一箱(塑料框裝,12瓶)雪花啤酒時發(fā)現(xiàn)一瓶未開封的啤酒瓶里有一塊直徑約5厘米,寬約3厘米的碎玻璃片。這之后十幾天,廠方的幾位工作人員陸續(xù)與劉金中接觸談判,都一直沒否認過他手中的這瓶啤酒是真的雪花啤酒。7月20日上午,中新網記者在東陽采訪時,華潤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的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員、華潤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營銷中心浙西大區(qū)義烏辦事處經理徐生剛、華潤雪花啤酒浙江蕭山生產基地的兩名生產技術顧問趕到現(xiàn)場查看這瓶啤酒后,都未曾表態(tài)過這瓶啤酒是假冒的雪花啤酒。另據(jù)那家批發(fā)部老板王飛向中新網記者透露:他是華潤雪花啤酒在東陽市江北街道亭塘社區(qū)這一帶的唯一的經銷商。
7月21日下午2時許,華潤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營銷中心浙西大區(qū)義烏辦事處經理徐生剛給中新網記者發(fā)來一個短信,稱:經過和領導匯報,我們決定給予東陽劉金中一次性5000元的補償,并于7月21日下午1時40分和劉金中商討,但劉金中仍不同意。
華潤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在給中新網記者的函中稱:我們作為一家有社會責任感的啤酒生產企業(yè),一直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己任,不斷致力于提高產品質量。報道中所稱存在質量問題的那瓶啤酒,并未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或我公司確認是我公司產品。近年來隨著我公司產品知名度及市場占有率的快速增長,我們已多次發(fā)現(xiàn)假冒我公司的產品。鑒于本次事項中的涉案產品未經鑒定,對是否屬我公司產品我們暫時無法作出明確回復。退一步講,假定該產品是我公司生產,但如果不通過專業(yè)的鑒定,對產品存在的“問題”是在生產、流通、消費中的哪個環(huán)節(jié)產生的,是客觀原因還是他人主觀為之,以及瓶蓋是否開啟過等等,顯然無法單憑消費者一面之辭作出客觀公正的判斷。
華潤雪花啤酒(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還在函中稱:再退一步說,假定以上產品為我公司生產且存在質量問題,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由于劉金中并未飲用,我公司應承擔的法定最大責任也僅為該瓶啤酒售價的10倍。
對此事件的最新發(fā)展,本網將繼續(xù)予以關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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