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人間被指侵權 9首歌遭索賠20余萬元

2009-09-25 16:22:14      沈度

  “天上人間”被指侵權,湖北卡拉OK版權第一案開審——9首歌遭索賠20余萬元

  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前日,湖北首宗KTV歌曲版權案在江岸區(qū)法院知識產權庭開審,“天上人間”KTV因《熱帶雨林》等9首歌曲侵權,遭索賠20.3萬元。法庭上,雙方圍繞賠償額是否過高以及“天上人間”是否存在侵權故意等問題展開辯論。

  每首歌被索賠兩萬元

  據介紹,此案原告為北京天語同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語”公司),其屬于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xié)會(簡稱“音集協(xié)”)成員。

  原告訴稱,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研”公司)對《熱帶雨林》、《I.O.I.O》、《愛情的海洋》等9首歌曲享有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復制權、放映權等。經“華研”公司授權,“天語”公司取得這些歌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的專屬授權。

  2009年4月25日,“天語”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來到位于江岸區(qū)江漢北路的武漢市“天上人間”娛樂有限公司,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進入該KTV的包房內,在里面安置的歌曲點播機上進行操作,點播了《熱帶雨林》等歌曲,所訴的9首歌曲的播放畫面被全程攝像。結賬后,代理人還取得了“天上人間”開具的發(fā)票3張。拍攝人將上述所攝內容制作成光盤,并進行了證據保全。

  “天語”公司認為,“天上人間”未經自己或“華研”公司授權,擅自在場所內以卡拉OK方式放映這些音樂電視作品,存在嚴重侵權,遂將“天上人間”告上法庭,每首歌索賠2萬元,同時要求其支付包括律師費、取證費等在內的合理支出費用,共計20.3萬元。

  賠額是否過高成焦點

  前日庭審時,“天上人間”代理人辯稱,侵權不是故意的,而是無意之舉。其表示,“天上人間”是從武漢一家點歌軟件公司購買點播機,很多歌曲是點播機上自帶的;另外,“天上人間”還與軟件公司簽有協(xié)議,對方負責歌庫系統(tǒng)維護、新歌的下載和更新等,因此才誤認為對方享有歌曲的著作權。

  被告代理人還表示,原告提出每首歌曲賠2萬元的賠額過高。根據“音集協(xié)”起訴部分外地KTV公司的案件看,法院判決每首歌曲賠償萬元不到。

  昨天,“天上人間”的代理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知識產權確需要保護,但是保護應該適度,由于過去沒有過此類案件,這起湖北省KTV版權第一案就牽涉到賠償標準,如果判決賠償數額過大,必然會增加企業(yè)負擔。”業(yè)內人士則擔心,這一負擔最終將轉移到消費者頭上。

  但原告的代理律師卻認為:佛山、深圳兩家娛樂場所每首歌曾被判賠2萬余元,因此索賠額并不算高。

  據了解,8月18日雙方庭前證據交換時,原被告都表示有和解的意愿。本次開庭,雙方再次表示愿進行協(xié)商,但仍未就每首歌賠償額金額達成一致。

  記者昨悉,法庭未對此案當庭判決。(記者沈度 通訊員蔣案)

  鏈接:

  2007年6月,湖北正式開征卡拉OK版權許可使用收費。2007年至2008年,全省1200家登記注冊的KTV中,僅20家繳納了版權費。

  2008年起,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xié)會在全國掀起KTV版權訴訟,武漢首批被起訴的有“天上人間”、“滾石”等6家娛樂場所,索賠金額總計超過100萬。據悉,在北京,已相繼有9家娛樂場所因此被判賠近百萬元。

  據介紹,截至目前,武漢100多家大型量販式KTV及會所中,已有1/3繳納了版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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