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傳媒已收到納斯達克退市警告函 180天期限

2012/07/18 10:29     

  北京時間7月18日凌晨消息,華視傳媒(納斯 達克代碼:VISN)今天宣布公司已收到納斯達克通知函。

  通知函稱,華視傳媒美國存 托股份價格在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7月12 日期間的連續(xù)30 天交易日中收盤買入價低于1美元,未能符合納斯達克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5450(a)(1)條所規(guī)定的1美元最低標準。

  依據(jù)納斯達克上市規(guī)則第5810(c)(3)(A) 條的規(guī)定,公司有180 天寬限期,即在2013 年1 月9 日之前期間,如果公司的美國存托股份價格收盤買入價能夠連續(xù)十個交易日達到或高于1 美元,則視為已重新符合上述納斯達克上市規(guī)則的要求。

  華視傳媒表示,將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使公司重新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規(guī)則中對最低買入價格的要求。納斯達克此封通知函現(xiàn)時不會對華視傳媒在納斯達克的上市地位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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