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新三板私募臨陣趕交自查卷 部分注銷PE業(yè)務保殼

2017/06/01 09:34      李維,徐慧瑤 閆淑鑫

接近監(jiān)管層的券商人士透露,目前監(jiān)管層內部也在就存量掛牌私募機構的界定、處置方案進行討論;而在多位業(yè)內人士看來,相關私募按通知被摘牌的概率仍然較高。

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星夜赴考場。

5月27日,長達一年新三板金融企業(yè)的自查整改寬限期正式迎來收官。

但正如市場所預期,并非所有類金融企業(yè)都能如期按要求披露自查結果,而這在股轉系統(tǒng)《關于金融類企業(yè)掛牌融資有關事項的通知 》(下稱通知)提出的八項細化要求的私募領域里,表現尤為突出。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根據股轉系統(tǒng)公告統(tǒng)計發(fā)現,截至5月27日,僅有12家新三板私募機構發(fā)布了是否符合關于金融類企業(yè)掛牌融資有關事項通知新增掛牌條件的自查報告;而按照GICS行業(yè)分類,仍有包括硅谷天堂(833044.OC)等不少于11家私募管理人尚未披露自查報告。

業(yè)內人士認為,部分私募機構可能會索性選擇被動摘牌;不過也有一些私募機構則選擇了在5月27日當天“臨場交卷”。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tǒng)計,包括擁灣資產(834606.OC)等在內,至少就有不少于4家新三板私募機構趕在5月27日的大限日之前發(fā)布了關于是否符合金融類企業(yè)通知的自查報告。

從部分企業(yè)的自查結果來看,通知所提出的管理規(guī)模或成為部分私募機構的攔路虎,而一些私募機構是否會就此摘牌或如何處置,也將有待于監(jiān)管層的進一步安排。

3家機構“臨場交卷”

一年前的5月27日,股轉系統(tǒng)在通知中為私募機構提出的管理費及業(yè)績報酬需占收入80%以上等八項要求,仍然在發(fā)揮著余威。

距離股轉系統(tǒng)下發(fā)通知提高金融類企業(yè)掛牌標準滿歲后的最后一天,4家新三板私募機構及其主辦券商仍然選擇了按要求披露了自查、核查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去年至今完整提交自查核查報告的掛牌私募數量只有11家。業(yè)內人士據此認為,上述3家私募機構踩點交卷絕非偶然。

“不少私募機構顯然還不滿足要求,或者在滿足要求的過程中一直存在拖延,但是大限日又臨近了,所以加班加點地在最后一刻提交報告也成為了一種現象。”5月31日一位參與某私募機構有關類金融要求核查的券商人士稱。

4家“踩點”交卷的私募機構中,3家機構分別是證券私募機構——銀紀資產(834904.OC)以及股權投資類私募機構——擁灣資產、蘇河匯(834401.OC)。

按通知要求,掛牌私募機構和主辦券商需要雙雙提交自查報告與核查報告;而同樣在5月27日披露自查報告的浙商創(chuàng)投(834089.OC),其主辦券商浙商證券在更早前的2017年一季度末就已披露了核查結果。

“這個和券商、公司之間對于這個自查核查的理解、態(tài)度有關系,可能一些券商都希望盡早反饋,但掛牌私募則想再等等。”上述參與核查的券商人士稱。“甚至存在有的掛牌私募的券商早早進行了核查,而掛牌私募一直不披露自查的情況。”

面對是否履行新三板私募機構自查、核查要求的矛盾,一些業(yè)內人士也頗感無奈。

“因為之前新增要求的口徑是比較嚴格的,許多類金融企業(yè)也不知道怎么辦,不少私募可能也沒太在意,所以就一直拖著。”5月31日中泰證券一位新三板業(yè)務人士表示,“這也是一些公司沒法也沒有提交的原因。”

亦有業(yè)內人士認為,在失去行業(yè)所覬覦的“LP份額轉股”功能后,多數私募機構也對新三板失去了興趣,因此是否滿足要求也變得“無足輕重”。

“其實私募機構掛牌新三板很大程度上是想模仿九鼎的LP份額置換股份的模式,但目前這種套路被叫停了,私募機構對新三板的期待也越來越有限。”5月31日北京一家排名前十的私募機構市場總監(jiān)表示,“所以不少機構可能也把這個事索性不關心的放在一邊。”

“棄考者”之選擇

按通知要求,股轉系統(tǒng)對于不滿足要求的私募機構的處理是有著清晰預期的,那就是摘牌。

“不符合新增掛牌條件的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八項的,應當在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1年內進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將予以摘牌。”通知曾強調。

有接近監(jiān)管層的券商人士透露,目前監(jiān)管層內部也在就存量掛牌私募機構的界定、處置方案進行討論;而在多位業(yè)內人士看來,相關私募按通知被摘牌的概率仍然較高。

“之前已經明確過對不滿足幾項規(guī)則的要予以摘牌了,如果這時候再開口子,將會讓監(jiān)管政策的威信大打折扣。”上述參與核查的券商人士坦言,“而且這也是對一些盡量滿足監(jiān)管要求私募機構的不公平。”

面對金融類企業(yè)的嚴格監(jiān)管預期,踩點交卷的蘇河匯選擇了放棄私募業(yè)務;其在自查報告中稱會將其直接管理的私募基金轉讓,且已于3月份提交了私募管理人注銷申請。

“這是保住新三板殼的一種方式,說明公司還是比較看中這一塊和整個三板市場的預期。”前述中泰證券人士稱。

與之不同,不滿足管理規(guī)模要求的擁灣資產則做出了類似承諾的表達,稱2017年下半年將于上市公司共同發(fā)起產業(yè)并購基金,而在掛牌私募機構整改期結束后,股轉系統(tǒng)允許私募機構適度再融資,加之其自有資金對外投資獲取的收益,其“規(guī)模會實現迅速擴張”,并在未來三年規(guī)模將符合監(jiān)管要求。

事實上,擁灣資產和監(jiān)管要求的標準相差甚遠。根據通知要求,股權投資機構的年均資產規(guī)模須在50億元以上,而截至去年底,擁灣資產的實繳管理規(guī)模不足5億元。

“這種承諾和自查結論很有可能意義不大,而且可能也是一種形式上對自查要求的滿足。”上述中泰證券人士稱,“因為50億元已經明確了是對最近3年這個時間點,你如果說未來三年或是以后三年,顯然是答非所問。”

除此之外,也有部分私募機構在“答考”途中選擇了放棄并另尋他路。

例如合晟資產(833732.OC)的主辦券商早在去年通知下發(fā)不足一個月時就出具了核查報告;而后市場卻遲遲未能迎來其自查結果。

這期間,合晟資產還計劃通過杠桿收購一家期貨公司的方式來試圖實現其向非私募機構的轉身。年初,合晟資產宣布擬從中路股份(600818.SH)等股東手中以3.1億元價格購買瑞龍期貨的全資控股權。

但截至如今,該籌劃也尚未完成,面對著即將到來的5·27大限日。5月12日,合晟資產最終公告宣布摘牌。

“如果是現金收購期貨公司,那么掛牌對它的意義也十分有限,相反還容易被困住手腳。”5月31日一位接近瑞龍期貨人士稱,“摘牌并不意味著合晟資產就會放棄對瑞龍期貨的收購,這個運作很有可能摘牌后再進行,反之運作期貨公司再進行掛牌,反而是符合監(jiān)管要求的,因為期貨公司畢竟是個持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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