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2月5日消息,新三板掛牌企業(yè)大華新材(837763)近日發(fā)布公告稱,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江西大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大華投資)、實際控制人孫華華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資料顯示,大華新材及其控股股東大華投資、實際控制人孫華華未履行法律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其中,向中建投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合計支付1.02億元,向江西省漢威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976萬元。歸還余佳、王鵬、李樂、賈細華530萬元。
2018年2月2日,大華新材主辦券商新時代證券針對上述事項發(fā)布了風險提示。
據了解,上述風險提示并非是大華新材第一次被主辦券商“點名”。2017年9月15日,大華新材因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被主辦券商提示風險。
據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大華新材主營業(yè)務為玻璃纖維紗以及玻纖制品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
2017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yè)收入1.1億元,凈利潤158.84萬元,分別同比下降38.23%、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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