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報評論員 商寅泉
制假售假與販賣毒品,哪個更招人恨?哪個罪過更大?這恐怕不用多說,販毒是死罪無疑,而制假售假,被查出來后可能也就是教育教育就算了事。
然而,如果說制售假藥比販毒還掙錢,這就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到的了。據(jù)北京警方提供的消息,于今年4月14日成功破獲的“2·19”北京市特大制售假藥團伙案,據(jù)案犯初步交待,這個共有涉案140余人的團伙,每天獲利都在幾十萬元。成本僅為幾元至十幾元的假藥,售價竟達到500元甚至數(shù)千元。犯罪團伙通過來料加工、簡單配比等方式制假牟利,銷售網(wǎng)絡(luò)遍布全國,“市場好極了”。
看了這樣的消息,我們的感覺只能用觸目驚心來形容。應(yīng)當承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毒品犯罪一直持有高度警惕,打擊力度相當大。從南方入口一直到北方市場,緝毒及刑罰都時刻有如緊繃的弦,社會氛圍對販毒也持有很大壓力。而對制假售假,其中包括制售假藥的管制,則明顯比打擊販毒弱了許多,假藥一而再、再而三地危害病人,從黑龍江到安徽,這幾年假藥害人的事“按下葫蘆浮起瓢”,一檔接一檔,但對制售假藥的刑罰,遠沒有對毒品罪犯判得重。最新的一件事實是,三鹿毒奶粉害了那么多剛來到世間的嬰兒,這些嬰兒的家庭都因無力購買安全的進口奶粉而選擇了比較廉價的三鹿奶粉??墒亲罱K的結(jié)果,為追逐利潤最大化和撈取了無數(shù)政治資本的那個三鹿當家人,卻只因一個輕飄飄的“制假”罪名而免于用她的生命去為天下人謝罪。對于這樣一個既毒又假的典型案例,法律的寬?。ㄒ部赡苁侨饲榈膶捤。┦菍Ψㄖ粕鐣闹S刺。
假藥獲利超過販毒,罪有多大?責任在誰?我們說,從刑罰的角度考量,制售假藥應(yīng)當?shù)韧谪湺?。這并不是簡單從它所獲利潤來衡量,雖然它的利潤相當驚人。僅從北京這個團伙可以看出,這個以宣武區(qū)為主要窩點的團伙,銷售的藥品所使用的生產(chǎn)廠家、藥品名稱均系虛假偽造,假藥成分中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格列萊脲、鹽酸苯乙雙胍、鹽酸貳甲雙胍等西藥成分,而且其制造工藝極為粗糙,有可能導致患者使用該藥物后中毒甚至死亡。在該團伙銷售賬目上顯示,近期即有1.7萬余人購買了此類假藥。從欺騙性上,如果說制售假藥猛于販毒,恐怕也不為過。
假藥獲利超過販毒,罪有多大?責任在誰?一個必須追究的事實是,據(jù)警方向媒體披露,北京宣武區(qū)的這個特大制售假藥團伙,曾先后在內(nèi)蒙古、山東、吉林、遼寧、河南、河北、陜西、寧夏等多家省市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刊登廣告,宣傳和銷售他們的產(chǎn)品“協(xié)和降糖膠囊”等多種“純中藥特效降糖、降壓藥品”。這個事實不言自明,假藥獲利超過販毒,罪在制假售假者,責任在社會。販賣毒品海洛因只能偷偷摸摸、藏著掖著,而販賣假藥竟可以公然在電視臺、報紙等大眾媒體上廣而告之,這不是社會的責任嗎?而“社會”的具體內(nèi)涵又是誰呢?衛(wèi)生、質(zhì)檢、公安、媒體、工商、社區(qū),等等,恐怕一個都不能少吧。
假藥獲利超過販毒,罪有多大,責任在誰,涉及了方方面面,折射著整個社會肌體運行中的問題所在。其實要說責任,其中之一還有真藥的責任。只要正規(guī)藥廠的真品藥價居高不下,假藥就永遠有它的市場。這是毋庸置疑的結(ji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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