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航前員工因工作矛盾被拒載 民航局認可黑名單

2009-06-03 07:27:53      張?zhí)?/span>

  ■ “廈航前員工被列黑名單”追蹤

  民航局認可廈航“黑名單”

  回函法院稱根據(jù)國際慣例廈航有權(quán)拒絕“潛在威脅者”登機

  本報訊 廈門航空公司(以下簡稱“廈航”)前員工范后軍起訴廈航一案,昨日在朝陽法院再次開庭。因認為自己被廈航列為“潛在危險者”而數(shù)次上不了飛機,去年9月,范后軍以侵犯人格尊嚴為由,將廈航和中旅售票處訴至法院,要求賠禮道歉并償賠6萬余元(本報曾連續(xù)報道)。

  作為全國首例航空黑名單案,此案引起廣泛關注。

  原告:

  被指“范拉登”導致離婚

  昨日,范后軍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證據(jù)———一本今年5月11日簽發(fā)的離婚證。

  出庭作證的范后軍鄰居王女士說,自“黑名單”事件被曝光后,原本和睦的范后軍夫婦開始經(jīng)常爭吵,范妻說受不了背后被人指點是“恐怖分子”的家屬。

  范后軍代理人張起淮認為,廈航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拒載原告是因為原告是潛在危險分子、原告存在過激言行、存在個性缺陷”等等,并強調(diào)拒載是由于處于敏感時期,即8月8日奧運會開幕日和9月11日“9·11”紀念日,范后軍因此被媒體報道稱為“范拉登”,“這種不利言辭的擴散造成了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甚至造成原告與妻子離婚的惡果?!?/p>

  “廈航何時說過他是‘范拉登’?”廈航代理人表示,廈航采訪時所說均有事實依據(jù),媒體是根據(jù)自己的需要進行的報道,不存在對范后軍的誹謗和名譽權(quán)的侵犯。

  被告:

  已不再拒絕范后軍登機

  此次審理前,法院向民用航空局發(fā)出公函,對限制特定個人乘坐航班的規(guī)定和慣例等相關情況進行詢問。民用航空局回函稱,目前國內(nèi)對此并無相關規(guī)定,但根據(jù)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規(guī)定和國際上有航空公司自設黑名單的慣例,廈航“有權(quán)拒絕運輸其認為對其運輸航空器構(gòu)成潛在威脅的人員”。

  “何為‘潛在’?”張起淮當即質(zhì)疑這份回函,稱其違反憲法侵犯人權(quán),并指范后軍搭乘其他航空公司班機均無事,而最近兩次搭乘廈航班機也未發(fā)生任何危險事態(tài)。

  廈航表示,在接到范后軍女兒出生的證據(jù)后已不再拒絕他乘廈航班機。

  此案未當庭宣判。

  ■ 對話

  “不想讓孩子背上惡名”

  范后軍稱為孩子“正名”是自己訴訟的動力

  休庭后,范后軍情緒仍未平靜,不斷從隨身的大包內(nèi)往外掏各種證據(jù)向眾記者介紹案情。這位年近不惑的男人說,這場訴訟已不僅僅是他一個人的官司,還意味著女兒今后會不會背負著“恐怖分子之女”的惡名。

  新京報:此前曾有報道說你妻子支持你的訴訟,但怎么突然離婚了。

  范后軍:一開始妻子只知道航空公司拒絕我登機,但后來廈航說我是潛在危險者,別人據(jù)此說我是恐怖分子,時間一長她就受不了了。

  新京報:這件事情對你還有什么樣的影響。

  范后軍:我現(xiàn)在最擔心的就是1歲的女兒,以前妻子帶著孩子去樓下散步,經(jīng)常被人在背后指指點點說“恐怖分子”,我不希望孩子為我背這個惡名,這也是我堅持下去的動力。

  ■ 事件回放

  因工作矛盾被列“黑名單”

  2003年8月27日,廈航宣布航空安全員轉(zhuǎn)制空中警察名單,范后軍未列其中。范后軍不服,后多次找相關領導反映情況,其間他被停止了空中飛行任務。2004年9月1日,雙方終止勞動關系。

  由于此前雙方的矛盾,廈航認為范后軍可能會對廈航安全構(gòu)成威脅。范后軍離開廈航后,2005年4月30日至2008年9月間,數(shù)次購買到廈航的機票后都被拒載。

  本報記者 張?zh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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